網休寧縣供電公司“臨時接電費”退費通知
尊敬的電力客戶:
遵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取消臨時接電費和明確自備電廠有關收費政策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17〕1895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18〕787號)文件要求,現將“臨時接電費”退費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退費范圍
已繳納“臨時接電費”未辦理退費的臨時用電客戶。
二、退費金額
按照供用電合同約定全部退還,計算時間截至2018年7月31日。
三、退費需提供資料
1、退費客戶身份證明:(1)退費客戶為企業的,應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2)退費客戶為行政事業單位的,應附經辦人身份證元件和復印件、授權委托書。(3)退費客戶為個人的,應附身份證明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2、臨時供用電合同原件(或復印件)。
3、供電公司出具的臨時接電費收據原件或對方單位出具的收據。
4、客戶退費賬戶信息,退費通過銀行退回至原付款單位(或個人)和付款銀行賬戶。
四、公告期限:2018年 7月31日-2018年8 月31日
五、退費截止日期:2018年 12月30日
六、咨詢電話:0559-7517777
七、退費辦理地點:屬地各營業廳
國網休寧縣供電公司
2018年7月31日